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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雅安8月27日讯(记者袁洋)“李建军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路顺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决策转让公司股份,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县纪委监委集体研究,给予李建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雅安市汉源县召开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了对包括原路顺公司董事长李建军等5名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同时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开展警示教育会,为全县5家县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法规课。

据悉,年11月,路顺公司与国星公司组建了汉源县沥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路顺公司、国星公司分别占股67%和33%,同时协议规定公司成立起3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年8月,国星公司发函路顺公司申请将其持有的沥混公司33%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李某。时任路顺公司董事长李建军等经口头商议后,明知不符合协议中约定的情况下,同意国星公司转股申请,后李建军于年9月签字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违规决策并签字转让路顺公司股份确实不合理,反映出我们平时责任意识还不强,决策程序不规范。此次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对我来说是一种深刻的警醒教育,更是一种及时关心和帮助,接下来要从此次违纪案中反思根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当好国资国企‘领路人’。”现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军谈及其违纪问题时说到。

“本次会议既是处分决定宣布会议,又是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面对面宣布通报、面对面剖析总结、面对面反思、面对面督促整改,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桂花介绍道。

警示会上,县纪委监委通过宣读处分决定通报、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剖析,给全县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随后,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匡崇健围绕认清形势、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找准角色定位、解决好身份意识的问题,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解决好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永存敬畏之心、解决好权力规范的问题,牢记初心使命、解决好管党治党责任问题等五个方面对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思想根源、案件危害、权利规范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反思、反躬自省,深刻汲取教训。

“以前有干部被处分,我们不清楚具体情况,就觉得违纪违法的事情离我们很远。今天现场听了身边人的案例通报后才发现违纪违法风险就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警惕,要牢记纪律要求和廉洁底线。”一名参加完警示教育会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从简单的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是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健全干部警示教育机制,充分用好查处的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惩贪治腐“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强化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将思想警醒和整改落实结合起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力争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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