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的通知》及《凉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利剑”行动的通知》文件安排,由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牵头,汇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于年11月8日,对县境内在建项目且正在开工的施工企业---绿色家园戒毒康复居家式公寓、公母山景区、民中二校区、平川初级中学易地扶贫搬迁,树河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工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检查。
重点检查民工告示牌,宣传标语,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工资专用账户的使用、民工工资的支付,劳动合同的签订、实名制管理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施工方能够较好的遵守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目前所查工地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今后,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受检单位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督促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劳动用工纠纷的发生。
通过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有效规范我县建筑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效性,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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