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干海初级中学校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学生家长:
你好!你的孩子现就读于我校,在校期间享受了以下资助政策:
“三免一补”政策。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制生生活补助、非寄宿制生生活补助),四类学生(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优先享受。
①三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小学3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无需申请,全部在校学生直接免除,作业本按照标准核定金额后,由县级统一招标采购,直接发放给在校学生免费使用。
②生活补助(一补)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为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寄宿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从年春季学期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在年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扩面,从原来的四类家庭困难学生增加到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纳入生活补助享受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非寄宿学生优先享受,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符合条件的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③营养午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天/生?年)5元/生?天,该项资助项目无需申请,学生在校就餐享受。
我校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资助档次。学校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坚决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发生;充分结合学生在上一学段获得资助的情况,不得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强化班级民主评议在困难认定中的作用,坚决杜绝“一纸困难申请材料定困难生身份”现象的发生,遵循困难认定动态管理;要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不能简单粗暴确定认定比例,不得强行分摊认定人数,更不能搞全员认定;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公平公正。
一、学生困难等级分类:
1、特别困难:2、困难:3、一般困难;4、不困难。
二、属下列情况的学生困难等级认定办法:
1、脱贫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级全部为特别困难;
2、五保户、低保、孤儿、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
3、单亲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学生本人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家中有大病患者、军烈属或优抚子女等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为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等级。
4、非农学生认定为前三类贫困等级必须有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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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盐源县干海初级中学校
主办:学校行政办公室
总编辑:江泓
主编:毛绍华张平晶
责编: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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