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南部,有彝、汉、蒙、藏等14种常住民族,总人口38.76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4.14万,占62.29%,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县。近年来,盐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县呈现出政治安定、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抓机制重保障,促进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落实
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及省州深化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工作部署,及时充实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县直单位组和基层工作组4个具体工作机构,明确组织机构具体职责,并由30名县级领导分别牵头负责一个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统一安排部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重要时间节点分类、分片区调研指导,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把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层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进会
抓统筹优方案,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摆上县委、县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各单位、各乡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各乡镇及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优化。层层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与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确保了工作开展有序、推进有力。
民族团结和睦大家庭
抓宣传强引领,营造示范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把“火把节”当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三下乡”活动为契机,在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以展板、标语、横幅、歌舞表演、现场会、图片展示、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LED屏滚动显示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看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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